述职报告是工作报告中的总结性报告,是向上级机关陈述事项的上行文,属于行政公文中议案、报告和请示三个上行文之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外部董事述职报告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外部董事述职报告
20***年9月,我就任******银行董事长,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自己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一)认清形势,把握方向。村镇银行是新形势下农村金融的“朝阳产业”,截至20***年三季度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超过450家,九台农商行已发起设立13家。作为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首任董事长,我充分体会到了紧迫感和危机感,必须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规划设计好未来发展方向、阶段、步骤与保障措施,把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做强、做精、做大,在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二)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就职后,在班子成员基本稳定,人员配置逐步完善的情况下,我把统一思想观念,明确市场定位、发展战略和目标作为首要问题来抓。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将班子成员思想统一到总行对村镇银行的愿景上,统一到总行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上,坚定发展信心,坚持宣传与服务并举,产品研发与市场营销并重的指导思想,突出村镇银行机制体制的特点,开好头、起好步。
(三)强化措施,夯实基础。在我行的起步和开局之年,带领全行一起克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紧、开业时间短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努力继续推进各项工作,各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良好。截止20***年12月31日,我行各项存款余额为50358万元,完成计划112%;各项贷款余额7819万元,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全部是正常类贷款;完成中间业务收入14.01万元;实现拨备前利润308.99万元,完成指标103%。为我行2012年的快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加强内控,严把风险。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村镇银行管理部要求,坚持发展业务与风险防控并重。一是建立健全了本行的各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建立了风险评估规定的各项制度,初步构建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和完整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二是加大力度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和“三项整治”工作,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了各项工作目标、措施和要求,确保增强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力,规范员工从业行为,严控相关领域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和信贷风险,努力实现依法、合规、稳健发展。三是加强案件防控能力,尤其对关键岗位进行有效控制,防止盗取客户资金、信贷诈骗等刑事案件,坚决遏制信息系统安全等重大责任性事件。年度内,我行未发生经济、刑事案件,无责任性事故和危害性事件,保持了和谐稳定的经营发展环境。
(五)以人为本,提升队伍。一是各项人事工作进展顺利,为业务发展提供了切实保障。积极与劳务派遣公司沟通合作,将各项人事关系捋顺,做到层次分明、逻辑清晰,完成了全体员工的合同签订工作,做到用工规范、有据可查;确定了正式员工的五险一金待遇水平,主动与长春市医保、社保、公积金中心进行沟通,目前,正式员工五险一金已全部缴存或补缴完毕。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逐步提升员工综合素质。首先,针对新员工较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帮助员工快速成长的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列出了培训时间表,先后组织十余次业务技能考试,使员工增强了学习业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培养了积极向上的意识,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实践有机结合,切实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其次,采取实习生现场跟班、内部经验交流、轮流担任大堂经理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现有骨干员工的辅导和带动作用,迅速提高新员工业务水平和沟通能力。最后,完成各岗位员工配备工作。根据专业特长、胜任能力与性格特点落实了各人员的岗位,明确了各自岗位职责,努力做到“主动经营人才”,逐步实现人力资源管理从被动适应业务到以业务为导向的转型。
二、攻坚克难,精益求精
我行成立不到一年,很多事情仍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在这种情况下,我带领全体员工始终坚持市场取向,遵循经济规律,迎难而上,严格管理,扎实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平稳快速发展。
(一)以身作则,亲力亲为。身为公司董事长,我首先模范遵守了公司各项操作规程和制度的规定,并且在各项业务开展方面,基本上都是亲力亲为,直接参与搞调查、作评审。一是对主要项目带领员工去考察、论证和分析,教导员工正确科学开展调查,注重培养训练员工,有时还利用个人资源做些题外调查、特别调查,力争做到调查客观、全面、准确,所收集的信息能真实反映情况。二是允许和鼓励所有员工参与业务评审,帮助和训练员工分析业务的可行性,找出风险点,拿出防范与化解风险的措施,教育和训练他们的思维方式、调查取证方法。三是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注重案例的分析、讲解,与他们一起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四是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给别人一碗水,自己就必须有一桶水。上任以来,我十分注重业务学习,在繁忙的业务工作中,仍然始终坚持业务学习,不断充电,通过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改善知识结构,增强理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穿针引线,搞好协调。我经常向上级监管部门领导汇报工作,各级领导也对我行的发展十分关注和和关心,经常对我行的业务工作进行了科学指导,同时,我还注重倾听班子成员和职工的意见与建议,能较好地将宏观政策向员工传达,将“上情下传”与“下情上达”有机结合,努力做好监管部门与股东、村镇银行管理部与员工、银行与企业的纽带。
(三)提炼内功,加强合作。一是把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我行“提炼内功”的第一要务。借鉴总行成功经验与先进做法,特别注重开展建章建制工作,通过规范制度来规范公司运行、运转与运作,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约束人,用制度规范日常行为,做到办理每一事项都有制度可依,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从目前开展的业务看,基本上处于安全无风险或者风险可控制状态。二是加强银保合作。在与担保公司合作过程中,我们本着“良性互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实际有效工作。
三、查找不足,借鉴经验
几个月来,各项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精细化管理仍需加强,目前,我行处于起步阶段,金融服务能力和部分员工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工作还较为粗糙,没有形成合理的工作程序。下步工作将着重抓好操作规范、流程优化等工作,突出“链条短、速度快”的优势,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二是对先进经验的学习还不够及时,九台农商行已投资筹建13家村镇银行,每家都有各自的优势,尚没有及时吸收成功经验,缺乏深层次的研究,拟在近期加强与各兄弟村镇银行的沟通,进行调研学习,吸取成功经验,弥补我行不足。
我到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工作4个多月了,时间不长,感受很多。各位班子成员和全行员工的努力工作、勤勉敬业深深感动着我。我自己有决心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改正存在的缺点,不断充实完善自己,更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九台农商行及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健康快速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述职,请予评议。
【篇二】外部董事述职报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作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我们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注重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在2016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公司2016年度共召开14次董事会,其中3次以现场方式召开,5次以电视会议的方式召开,6次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度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次股东大会。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反对或弃权。我们于2016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应参加亲自出委托出缺席应出席实际出席姓名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股东大会次数次数注谈振辉220011张曦轲14113021陈少华14140022吕红兵14104021BingshengTeng14113021(滕斌圣)朱武祥注12111010注:谈振辉先生自2010年3月30日至2016年3月29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期于2016年3月29日到期。2016年3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曦轲先生、陈少华先生、吕红兵先生、BingshengTeng(滕斌圣)先生、朱武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2016年3月30日至2019年3月29日。(二)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1独立董事BingshengTeng(滕斌圣)先生、谈振辉先生(于2016年3月29日离任)、张曦轲先生、陈少华先生、朱武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谈振辉先生(于2016年3月29日离任)、朱武祥先生、张曦轲先生、吕红兵先生、BingshengTeng(滕斌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陈少华先生、谈振辉先生(于2016年3月29日离任)、吕红兵先生、BingshengTeng(滕斌圣)先生、朱武祥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BingshengTeng(滕斌圣)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独立董事谈振辉先生(于2016年3月29日离任)、朱武祥先生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独立董事陈少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201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独立董事出席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2016年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会议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数次数次数次数BingshengTeng(滕斌圣)4310谈振辉0000(于2016年3月29日离任)张曦轲4310陈少华4400朱武祥44002016年召开的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会议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数次数次数次数谈振辉1100(于2016年3月29日离任)朱武祥1100张曦轲2020吕红兵2110BingshengTeng(滕斌圣)21102016年召开的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会议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数次数次数次数陈少华7700谈振辉22002(于2016年3月29日离任)吕红兵7430BingshengTeng(滕斌圣)7520朱武祥54102016年度,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以及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凡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我们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在召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前,我们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为董事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董事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上,我们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题进行分析判断,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16年度,我们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发表了如下独立董事意见:(一)2016年1月7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发表了:1、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兴通讯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独立意见。(二)2016年4月5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三)2016年4月6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了:1、关于公司201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聘任2016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4、关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度持续关连交易情况的核证报告》(此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界定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5、关于公司2015年度已开展衍生品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6、关于公司申请2016年衍生品投资额度的独立意见;37、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9、关于2015年度财务公司关联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10、关于公司201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11、关于为境外全资下属企业中兴通讯印度尼西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四)2016年4月28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1、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衍生品投资的独立意见;2、关于与中兴和泰签订《房地产及设备设施租赁框架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独立意见及独立意见;3、关于与中兴和泰签订酒店服务《采购框架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独立意见及独立意见。(五)2016年5月31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拟出资认购中兴叁号基金的的事前独立意见及独立意见。(六)2016年6月16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转让深圳市讯联智付网络有限公司90%股权的独立意见。(七)2016年7月15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按规则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八)2016年8月25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1、关于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继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的事前审阅意见及独立意见;3、关于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衍生品投资的独立意见;4、关于为中兴通讯(河源)有限公司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5、关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中兴新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意见。(九)2016年10月27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1、关于对公司2016年前三季度衍生品投资的独立意见;42、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十)2016年11月30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1、关于为北京富华宇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2、关于转让深圳市中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十一)2016年12月5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收购土耳其上市公司Neta公司48.04%股权的独立意见。(十二)2016年12月28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兴软创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三、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办公的情况2016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实地考察及其他机会,对公司进行深入了解。现场办公期间,我们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并通过实地考察、电话和邮件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控及审计部、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2016年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办公的主要情况如下:独立董事现场办公时间现场办公工作情况姓名(2016年度)地点1、现场出席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1月7日深圳总部2、对公司深圳总部进行现场考察1、2015年度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沟通中兴通讯1月19日2、了解公司201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北京研发中心3、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谈振辉(于2016年3中兴通讯月29日离任)2月2日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北京研发中心1、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进展情况沟通及了解3月3日深圳总部公司诉讼与仲裁情况、对外投资情况2、现场出席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出席半年度董事会会议,全面了解公司2016张曦轲8月25日深圳总部年上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5独立董事现场办公时间现场办公工作情况姓名(2016年度)地点中兴通讯12月26日实地考察上海研发中心上海研发中心1、现场出席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1月7日深圳总部2、对公司深圳总部进行现场考察1、2015年度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沟通中兴通讯1月19日2、了解公司201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厦门研发中心3、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中兴通讯2月2日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厦门研发中心1、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进展情况沟通及了解3月3日深圳总部公司诉讼与仲裁情况、对外投资情况2、现场出席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陈少华现场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全面4月5日-6日深圳总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2016年度工作计划中兴通讯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全面了4月28日厦门研发中心解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情况中兴通讯5月31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厦门研发中心6月2日深圳总部现场出席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场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半年度董事会会8月24日-25日深圳总部议,全面了解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中兴通讯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全面了10月27日厦门研发中心解公司2016年前三季度生产经营情况现场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全面4月5日-6日深圳总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2016年度工作计划吕红兵中兴通讯12月26日实地考察上海研发中心上海研发中心中兴通讯2月2日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北京研发中心1、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进展情况沟通及了解3月3日深圳总部公司诉讼与仲裁情况、对外投资情况2、现场出席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全面Bingsheng4月5日深圳总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2016年度工作计划Teng(滕斌圣)中兴通讯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全面了4月28日北京研发中心解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情况中兴通讯5月31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北京研发中心现场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全面8月24日-25日深圳总部了解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朱武祥4月5日-6日深圳总部现场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全面6独立董事现场办公时间现场办公工作情况姓名(2016年度)地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2016年度工作计划中兴通讯5月31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北京研发中心现场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全面8月24日-25日深圳总部了解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中兴通讯12月2日现场出席董事会沟通会议北京研发中心四、独立董事向公司提出规范发展的主要建议及建议采纳情况独立董事建议采提出的主要建议建议形式姓名纳情况1、关于公司5G工作开展的建议;口头建议全部采纳谈振辉2、关于公司政企业务发展的建议。1、关于增强激励机制的建议;口头建议全部采纳2、关于公司手机业务发展的建议;张曦轲3、关于公司海外市场发展的建议;4、关于产业基金项目选择的建议。1、关于与董事沟通机制的建议;口头建议全部采纳2、关于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建议;3、关于制定提案管理制度的建议;4、关于公司内审部门工作的建议;陈少华5、关于公司内审部门人员构成的建议;6、关于公司董事会决策依据的建议;7、关于坏账核销、外汇风险管理工作的建议;8、关于对各项工作进行经验总结的建议;9、关于参与设立基金的建议。1、关于审计及内控制度建设的建议;口头建议全部采纳吕红兵2、关于公司坏账核销工作的建议。BingshengTeng1、关于公司内审部门考核指标的建议;口头建议全部采纳(滕斌圣)2、关于公司股权投资策略的建议。1、关于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的建议;口头建议全部采纳朱武祥2、关于高管考核指标的建议。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7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2、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及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在任职期间,我们都是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2016年度,我们作为独立董事:1、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2、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4、未有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5、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上是我们2016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17年度,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篇三】外部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年度内召开次数96亲自出席次数70委托出席次数20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否否表决情况均投了赞成票。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召开的委员会日常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和表决,履行了自身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担保外,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6000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提供担保。该项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截止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等各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关于高管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和奖金发放基本符合公司整体业绩实际及岗位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实际相符。
(二)在5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台州市联化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公司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符合其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在7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占用1-6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上半年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和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担保外,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上半年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2,578.68万元,截止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578.68万元,为对江苏联化提供担保1,450万元和对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1,128.68万元。该两项担保均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本次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向董事会提交了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被推荐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关于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推荐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牟金香女士、王萍女士、张有志先生、彭寅生先生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推荐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伟程先生、马大为先生、黄娟女士均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因此,同意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在8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已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王萍、彭寅生、郑宪平、张贤桂、鲍臻涌、叶渊明、何春和曾明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未被解除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萍为总裁,彭寅生为常务副总裁,鲍臻涌为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郑宪平、张贤桂、何春、叶渊明为副总裁,曾明为财务总监。
(五)在9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规则,方案合理、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通过对公司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在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治理情况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自身学习情况本人通过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篇四】外部董事述职报告
我作为XX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14年来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从而维护了公司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全部出席了公司董事会。本人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在召开董事会之前本人能够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我作为一名管理学学者,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从宏观形势认真分析国内市场状况,从公司生产经营上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在公司做出各项重大决策前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具体如下:
1.关于关联交易
任职以来,本人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发表了《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均系正常经营性占用;2、公司无重大对外担保情况。
2.关于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组织合理。
(1)“2×2万吨超柔软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2)公司全资子公司“***有限公司”的“年产100,000吨新型纤维素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建成投入试生产。
3.继续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且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过程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提高资产质量,有利于公司推进主营业务的发展,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公平、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三、日常工作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四、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我本人在2014年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我在今后将继续关心和支持XX的生产与发展,为XX发展做出我的贡献。
【篇五】外部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
年度内召开次数96亲自出席次数70委托出席次数20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否否表决情况均投了赞成票————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召开的委员会日常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和表决,履行了自身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担保外,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6000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提供担保。该项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截止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等各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关于高管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和奖金发放基本符合公司整体业绩实际及岗位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实际相符。
(二)在5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台州市联化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公司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符合其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在7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占用1—6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本次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向董事会提交了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被推荐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关于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推荐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牟金香女士、王萍女士、张有志先生、彭寅生先生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推荐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伟程先生、马大为先生、黄娟女士均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因此,同意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在8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已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王萍、彭寅生、郑宪平、张贤桂、鲍臻湧、叶渊明、何春和曾明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未被解除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萍为总裁,彭寅生为常务副总裁,鲍臻湧为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郑宪平、张贤桂、何春、叶渊明为副总裁,曾明为财务总监。
(五)在9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规则,方案合理、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公司现场调查情况度
本人通过对公司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在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治理情况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自身学习情况本人通过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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