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热点资讯 2022-06-16

  工作制度指的是企业单位为了维护单位的正常运作,完善企业流程的一种规范准则。以下是我爱文学网分享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2年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号召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工作等有关要求,使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制定疫情期间防控管理措施如下:

  一、疫情防控管理小组及职责安排

  组数:

  组长:组员:

  二、员工排查及信息管理登记

  1.全面排查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情况,精准掌握,及时登记建立入册。

  2.本企业员工按以下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1)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通知其要遵守当地政府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

  (2)对的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3)本人或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返岗上班。

  3.加强对员工日常动态排查,发现与疫情有关的问题及时追踪溯源,经由疫情防控管理小组上报至本企业辖区疫情防控及相关管理部门。

  三、严格限制规范因公出行

  1.严把工作区域入口关,尽量减少来访,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工作。

  2.进入工作区域的车辆必须停车接受检查,来访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的不得进入,必要时到医院就诊,并向疫情防控部门及时报备。

  3.乘坐、驾驶单位公车均须佩戴口罩,驾驶员必须佩戴手套,结束后洗手消毒。定期对车辆进行消毒。

  4.单位人员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有交通车的企业,要落实防疫措施,定期对车内进行消毒,降低乘车人员密度。

  四、减少接触式办公

  1.减少纸质材料、报刊杂志传递,提倡无纸化办公。传递纸质材料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材料时全程佩戴口罩。

  2.以采取分散办公为主,确有必要开展多人一起工作的,工作时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3.工作区域内不随意走动,在工作场所尽量减少会客,确有到访或会客需要的,接待外来人员双方须佩戴口罩。

  4.每日对冷藏冷冻食品原料转运存放区域的地面、墙壁、称量工具、运输盛放容器等相关用品用具,货物转运存放区域的门把手、电梯按键、楼梯扶手等开展清洁消毒。

  5.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消毒和定期通风,每日开窗通风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022年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一、师生测温进校,保持一米间隔。

  二、师生出校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学校。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教师本人填写《教师请假条》,由年级管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签字批准,交门卫人员并进行登记后方可离校。

  学生填写《接学生签证单》,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签字并注明离校事由、通知家长,学生持签证单在保卫科等候,家长在签证单上签字后方可接学生离开。

  保卫人员在每天下午学生放学后,在签证单上签字后交疫情防控办公室。

  2.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学生做好健康防护,平安离校。

  三、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以尽可能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来访人员本人出示健康码、身份证,测量体温后填写登记表,如实报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体状况,经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入校。

  2、入校后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佩戴口罩,按审批内容开展活动,尽量减少和校内人员的接触,严禁滞留。

  四、除运送垃圾和学校物品的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校。

  2022年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一、疫情防控工作的基本要求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湖南省、益阳市和学校疫情防控的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学生出入学生公寓、教学楼栋、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口罩,勤洗手,废弃口罩投入专门的垃圾桶。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每天两次)。坚持自主适当运动,暂不集中组织晨跑晨练。不外出、不聚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3.遵守国家法律和网络道德规范,科学理性对待疫情,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传播正能量。

  4.按规定认真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学院辅导员,不得隐瞒。积极配合学校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隔离观察、治疗等。

  5.保持心理健康。对因疫情延期开学产生的学习焦虑、健康焦虑及其他心理问题,学生应主动向辅导员、班主任或学院领导等报告。同学之间应相互关爱,积极开展朋辈帮扶,确保身心健康。

  6.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无特殊情况,学生一律不得离开学校。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外出的学生,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审批,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由学生工作部(处)核发通行证。

  7.已获批准通学的学生,凭学校保卫处办理的出入证进出学校,出入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8.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大型聚集性活动。严禁私自组织聚集性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必须向所在学院或相关职能部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并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消毒。

  9.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到食堂错峰就餐,严禁将饭菜带入学生公寓,一律禁止点外卖。

  10.每位同学必须严格遵守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出入公寓楼务必刷校园卡,在公寓内不得相互串门、聚会。进入宿舍后先洗手消毒,宿舍常通风,保持清洁,提倡在学生公寓自主有序开展晚自习。每栋公寓楼一楼门卫室为临时观察室,配备消毒剂、手套、体温枪等器具,门卫要坚守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

  二、违反基本要求的处分办法

  对不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不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学生将严肃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第一次发现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给予警告处分:

  1.不按规定配合体温检测。

  2.不按规定佩戴口罩。

  3.强行进入学生公寓。

  4.不按规定进行“日报告”“零报告”,随意填报。

  5.不带垃圾下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第一次发现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发现给予记过处分,态度恶劣者,加重处分:

  1.不服从校园封闭管理规定,试图强行闯关离开学校。

  2.强行翻越围墙、故意损坏围墙以及其它方式私自离开校园。3.不按规定申报,私自组织聚集性活动。

  4.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

  5.点外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处分,态度恶劣者,加重处分:

  1.隐瞒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不及时报告。

  2.疫情防控期间恶意造谣传谣。

  疫情防控期间,《湖南城市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本补充规定相辅相成,学生都要严格遵守。对于未涉及到的其他违纪情况,学校另行研究决定。本补充规定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处),疫情防控期间有效。

2022年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https://m.huxinfoam.com/content/342517/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