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

建议书 2022-09-16

  党的作风即党风,是党的无产阶级性质和世界观在党的工作与活动中的表现,是全党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在政治、思想、组织、工作、生活等方面体现党性原则的一贯的态度和行为。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

  廉政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面旗帜,是抵抗腐朽文化和垃圾文化最有效的武器,是凝聚民心的一种社会环境,是人们行为的一种道德规范准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是思想政治理论的重要载体,同时,它更是构筑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和惩防体系的一种无形力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对推动反腐倡廉、构建良好的社会风气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构筑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基层廉政文化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部份,也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方面。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组成部份,因此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活动斗争,推进党执政能力建设不断廉洁化,确保基层工作可以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但是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应注意哪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廉政文化建设的系列活动发展还不够均衡,领导思想上重视不够,缺少应对的办法和措施,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干部职工没有充分发动起来,工作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因此,如何发挥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宣传教育作用,如何更好的使廉政文化建设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服务,保证廉政文化建设沿着健康的轨道不断发展,还是需要不断的研究和探索。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加强人们对于抵制腐败教育,形成廉洁清廉的精神壁垒;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党员干部更要时刻自敲警示钟,增强免疫力,切实做到不义之财不谋、不法之事不办、最终使廉政成为党员千部的一种虔诚信仰、一种热情追求和一种自觉的实践。因此,要不断加强和推动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使之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

  “五项举措”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筑牢乡村振兴基石

  今年来,循化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工作抓手,持续抓好选好“监督员”、擦亮“探照灯”、打好“预防针”、规范“微权利”、织密“监督网”等,全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筑牢乡村振兴基石。

  杜绝了监督力度层层递减问题,为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奠定了基础,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

  擦亮“探照灯”,发挥基层“监督员”作用。督促各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就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和监察联络员干什么、怎么干进行专题培训,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和监察联络员要当好“参谋员”“监督员”“联络员”和“宣传员”四重角色。同时,结合乡镇实际建立协作片区,建立挂职锻炼、片域协作、工作记录三项工作机制,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监督流程,加强对村“两委”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村级事务、财务运行情况、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移风易俗、脱贫攻坚成效巩固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等工作的有效监督。

  打好“预防针”,筑牢廉洁从政防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集体廉政教育、任前廉政谈话和签订廉洁履职承诺书等筑牢新任村社干部的廉洁防线。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全市廉政教育基地、听廉政党课、典型案例通报和专题讲座等为新任村社干部长鸣廉洁警钟。通过听专题党课、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强化新任村社干部的党性修养。积极打造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廉政文化墙、开展信访检举举报宣传、廉政书画展、畅通“信、访、电、网”信访检举渠道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等多种措施给新任村(社区)干部打好廉政“预防针”,为打造“廉洁村社”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规范“微权利”,推动基层工作更阳光。切实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全面压实各乡镇和行业部门的主体责任,提升了农村“三资”平台管理水平。发挥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监督作用,督促各村社将“三务”公开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基层工作有序开展。推行“三务”公开制度,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公开内容,要求各村社将每季度财务公开情况上报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接受监督。同时,县乡纪委畅通信访检举渠道,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并对“三务”公开情况不定期督查、通报,对工作滞后的村社落实专人指导。

  织密“监督网”,确保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聚焦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政治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生领域“主动说清”专项行动等四个专项行动,严肃查办了“违规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等与民争力的典型案例,推动深化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常态长效,确保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扎实落实。充分发挥延伸巡察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启动首轮村社延伸巡察,为持续推动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夯实基层执政基础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

  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在农村联系群众的最直接领导者和参与者。面对复杂多变的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塑造农村基层党组织形象,不断提高他们履职本领和拒腐防变能力,这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农村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着重从三个方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加强教育,着力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

  当前,由于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思想层面、文化结构、工作作风、服务意识等方面的不同,导致了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现状还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工作热情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甚至发生违法乱纪情况,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凝聚力、号召力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显得尤其重要。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创新文化发展理念,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大幅度提高了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水平,……”这为新时期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注入了“强心剂”。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思想教育,首先要紧密结合农村的特点和实际,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注重教育效果。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村文化长廊、报刊亭、手机短信等阵地、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为巩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支撑。其次,要紧密结合农村基层干部的特点,突出教育的针对性,重点抓好三个教育:一是党的宗旨教育。要坚持不懈地对基层干部进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的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二是方针政策教育。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基层干部的政策观念和按方针政策办事、运用方针政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遵纪守法教育。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促进基层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

  同时,要运用发生在基层干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如近年来,我县纪委提供警示教育电教片,给乡镇、村播放,通过观看使基层党员干部心灵上受到震撼、警醒,教育效果良好。此外我县还给143个村(社区)赠阅广西区纪委编印的《党风廉政教材》,开展读刊用刊思廉活动。

  二、完善制度,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从政行为

  各级基层党组织一定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2011年5月中央颁布实行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规定》中的“19个不准”规范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的行为,“22个不准”规范了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的行为。要积极完善乡村干部定期接访机制,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健全完善《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理事议事制度》、《村级重大事项公示制度》、《村民“一事一议”制度》等民主决策制度,扩大基层民主权,防止“一把手”或少数人说了算等问题。

  同时,在基层站所每年开展一次纠风行风评议活动,建立健全述职述廉、办事公开等制度,加强对基层站所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监管和约束。完善“三务”(政务、党务、村务)公开,确保干部规范用权。利用公示栏、网络、电视等媒介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等,同时要定期更换公开的内容。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农村干部行为。建立健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2011年,我县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出台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实施方案》,把村级财务委托乡(镇)统一核算和监督,从根本上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加强“三资”(资产、资金、资源)清理管理,全面推进“阳光操作”。去年以来,我县所有行政村的“三资”工作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截至2010年底止,全县143个村(社区)都对“三资”初步进行了清理、核实、登记工作,各村(社区)也针对2008年以来各自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工作。

  三、强化监督,切实加强对行使权力的监督

  邓小平同志说,对党员、干部实施有效监督,是防止执政党腐化变质的重要保证,并指出,这种监督应是“铁面无私的”监督。有效的监督,是对大多数农村基层干部最好的鼓励和保护,是确保农村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从总体上看,要积极构建三大监督机制:一是强化组织监督,构建“由上至下”的垂直监督机制。县委、纪委要建立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完善三级信访监督机制,特别是要加大下访工作力度,主动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变“群众访我”为“我访群众”,变“层层转办”为“走进群众就地解决问题”。同时要实行领导包片包村制度,定期深入下去,了解情况,调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强化群众监督,构建“由下至上”的民主评议监督机制。要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双评双述”的要求,实施以“年初承诺、年中公示、年底评议”为主要形式的群众监督机制。要通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进一步规定公开栏的规格标准,把把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配套补助、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农村贫困危房改造补助、家电下乡补贴、农村‘五保’供养补贴、孤儿救助补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摩托车下乡补贴、残疾补贴、粮食直补”等方面涉及农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纳入公开范围;时间上,村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季度公开、半年公开相结合。对重点事项,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和即时公开。三是强化专项监督,构建“由表及里”的专项监督机制。在推进整体工作落实的同时,不断深化监督层次,延伸监督触角,加大对重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监督检查。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对涉及农民群众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为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和监控,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

  2010年以来,我县认真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检查工作,要求涉及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12个乡镇和20个县直部门进行自查自纠,自查面达100%。然后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审计等8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重点乡镇和单位进行抽查,重点抽查面达69%。经检查,我县对涉农的各项补贴资金都能按照规定发放到农户手中,没有出现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四是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构筑党纪国法防线。对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侵占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该给纪律处分的要给纪律处分,该追究刑事责任,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加大经济处罚力度,使基层干部牢固树立党纪国法防线。2010年11月—2011年10月底,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6件20人,给予党纪处分12人,政纪处分8人。有力地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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